尊敬的我公司各管道燃氣用戶:
根據廣州市物價局文件《關于調整廣州金冠燃氣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區域性管道燃氣銷售價格的通知》(穗價函2009第175號)要求,我公司管道天然氣的銷售價格將從2009年4月3日開始進行統一下調,具體的氣價標準為:
居民用戶4.35元/立方米,其它用戶4.83元/立方米。
為了改變以往每次調價都要集中、突擊抄表而造成對大多數居民用戶生活的干擾,而實際抄表效果又不太理想的情況,我公司決定參考其它一些燃氣公司的辦法,改為:從本次調價開始,一律按照用戶在調價標準日前后,實際用氣的天數進行平均計算用氣量的辦法,計算各位用戶在新、舊氣價期間對應的應繳氣量和氣款額(非居民用戶除外),這樣,就不會打亂大多數居民用戶一直以來既定的抄表周期和抄表時間規律,敬請您給予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例如:某居民用戶上次的抄表日為2月10日,下次的抄表日為4月10日,則舊氣價的用氣天數為:2月11日至4月2日,共計51天,新氣價的用氣天數為:4月3日至4月10日,共計8天。假如這期間,用戶的總用氣量為20立方米,則:舊氣價的用氣量為:20/59*51=17立方米,新氣價的用氣量為:3立方米。然后再分段計算氣費額。
當然,如果個別用戶覺得還是在4月3日前后進行抄表更合適的話,或有任何疑問,請盡快致電我公司客服中心(電話:81406162)咨詢,或直接與負責您的抄表工作的抄表員聯系,我們也可以在與您約定的時間里入戶進行抄表,然后為您開始執行新的氣價。
特此通知!
廣州金冠燃氣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